網路賣家注意!
明 (112) 年元旦起,只要透過網路銷售者,必須在網站頁面中揭露「營業人名稱」與「統一編號」兩大資訊。
- 財政部也訂定自明年1月1日至4月30日止,共4個月為輔導期間,該期間內未依規定辦理者免處行為罰。
- 輔導期屆滿後,即自明年5月1日起,未依規定申請變更登記者,則將依營業稅法第46條第1款有關未依規定申請變更登記之規定處罰。
修改於: 星期四, 八月 8, 2024 在 3:35 PM
網路賣家注意!
明 (112) 年元旦起,只要透過網路銷售者,必須在網站頁面中揭露「營業人名稱」與「統一編號」兩大資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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