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 綠界信用卡 > 取消「刷卡一次付清」手續費轉嫁消費者
財政部規定依據特約商店徵信及管理作業準則「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」與「信用卡業務委員會所屬機構辦理信用卡業務自律公約」,如果消費者刷卡購物,若是正常消費<一次付清方式>,不是分期付款,不能把這筆手續費轉嫁到消費者。
特約商店若向消費者收取額外手續費<一次付清方式>,收單銀行得與特約商店解約,並公布於聯合徵信中心,同時六個月內所有銀行均不得與該特約商店簽約。收單機構應嚴禁特約商店加收手續費,若銀行放任特約店收費,可依銀行法處五十萬到二百五十萬的罰鍰,最重可撤換銀行負責人。
請店家配合政府法規政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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